关于成立“文化保护与传承工程”公益项目工作组织委员会的公告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
为了落实国家文化保护政策,促进文化传承和发展,根据人民能量公益活动工作指导委员会与空集华时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前期会商决议及框架协议内容,双方决定共同设立“文化保护与传承工程”公益项目工作组织委员会,以统筹相关活动的筹备及开展,组委会办公地址设于空集华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委员会成员
组织委员会组长为黄莺(空集华时董事长),副组长为王方圆(人民能量主任)委员由空集华时派任谌立轩、范荣荣、周倩雯和陈鑫4人,由人民能量派任张镭潇、雷龙宇、范红学3人。组委会成员共计9人。
组委会作为开展内部工作的载体,开展对外合作时需使用对应的实体机构,组委会各项工作由组长牵头和负责。
二、组委会工作职责
组织委员会将负责规划和组织“文化保护与传承工程”相关活动的筹备及开展,并在相关工作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制定各项活动方案和预算;
(二)各项活动的筹备、执行和总结;
(三)筹集善款推动公益项目的开展;
(四)统筹资源,推动各项公益传播活动的落实;
(五)其他符合公益慈善宗旨的未尽事项。
三、工作安排
组织委员会将按照工作计划,制定活动方案和预算,并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各位成员应积极配合组织委员会的工作,确保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四 支持和协助
各参与此公益项目的合作单位请为组委会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并对项目的开展主动提出建议和方案,为工作的落实贡献智慧和力量。